2021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
发布时间:2021-12-21 16: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21-00105
- 生成日期
- 2021-12-21
- 公开日期
- 2021-12-2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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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21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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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1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97.97亿元,同比增长10.9%,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8.5%,两年平均增速为4.2%。
从限上批零业的商品分类零售情况来看,在以零售为主的18大类商品中,处于正增长的有13类。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