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09 13: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23-00116
- 发文日期
- 2023-01-09
- 公开日期
- 2023-01-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统计,分配,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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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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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锡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本部门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是成立无锡市统计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协同治理。
三是印发《无锡市统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暂行)》,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按照“谁指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政策清理工作。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自查中,未发现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
二、2023年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审查方式和工作要求,局执法监督处作为审查的牵头部门,各政策文件起草处室为审查的责任主体,在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制定中,做到规范性文件出台的一文一审,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同步开展,统一审查模式和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
二是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各处室关于OA系统中发文起草流程的学习,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需先经过法规处审查合法性,对属于规范性文件性质的,严格按照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于业务处室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退回业务部门补充完善后再流转至发文。
三是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各处室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政府服务职能提升重要意义的认识,学习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审查的效力。积极参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利用案例教学,提高业务处室的鉴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