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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1 16: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市(县)、区统计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拟在调查期间开展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准备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人员、经费、设备落实情况;调查样本信息核实、执行情况;调查所需基础资料、行政记录信息收集情况;调查人员培训效果等方面。

  (二)住房单元核实情况。重点检查填写的地址是否规范、清楚;住房内是否有人居住情况填报是否准确;新建建筑物是否进行了新增,拆除建筑物是否进行了删除;质量验收工作是否如实进行。

  (三)登记复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调查员是否深入调查小区100%上门入户登记;现场登记进度情况;登记人口、出生、死亡等重点项目是否漏登;核实空房情况以及特殊场所特殊人群掌握情况;宣传工作是否注重实效、具有针对性,是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联网直报平台监测使用情况,及数据核查执行情况;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对反馈的核查信息,核实和回访是否及时到位。

  (四)数据分析评估情况。调查登记的总人数、户籍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流动人口数量等关键数据是否存在趋势问题;重点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是否衔接到位;内部数据结构是否匹配到位;《社区表》中关键数据是否存在异常。

  二、督查安排

  (一)督查时间10月中旬开始,分为住房单元核实、现场登记、复查三个阶段进行。

  (二)督查地区由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确定。

  (三)督查组成员由市统计局分管领导、普查中心人员组成。

  (四)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对调查工作进展情况、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及时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报告。

  (二)各地要针对本地区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重点的督导检查。要通过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扎实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三)要严明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查期间,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规定。

 

                                                      无锡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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