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施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调查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5-03-23 10: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5-00080
- 发文日期
- 2015-03-23
- 公开日期
- 2015-03-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信息,审批,其他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继续实施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调查的复函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继续实施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调查的申请函已收悉。现根据《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系统内部实施《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统计表》的统计调查项目,并予以登记备案,表号为XJSD-001表,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超过有效期限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重大修订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在印刷正式调查表前,请在调查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备案机关、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并将有关文件及正式调查表一份送达无锡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在该项调查正式实施后,请指定专人将每期调查所得的统计资料发送至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邮箱,上报时间为该项调查规定上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内。
无锡市统计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