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统计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2014年无锡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2-10 09: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49/2014-00008
发文日期
2014-02-10
公开日期
2014-02-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统计, 经济, 管理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4年无锡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014年是《江苏省统计条例》施行的第一年,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法制宣传要求和统计普法工作的任务,制定2014年无锡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法制宣传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和责任要求。上半年集中精力配合省统计局做好《江苏省统计条例》的学习宣讲活动,做到及时布置、加强指导、措施得力。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上一线的宣传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

    二、坚持做好统计“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加大对各市(县)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年内重点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台帐的记载和“法制宣传库”的建立并按时上报,完善相应的工作。市局将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统计“六五”普法测试工作,切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

    三、加强领导层面的普法宣传。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江苏省统计条例》的宣讲活动。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研讨、自学及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司法、宣传、党校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在线学习内容,强化依法统计的氛围营造。

    四、加强统计人员层面的普法宣传。重点抓好各级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继续做好对经普调查对象依法履责的重点宣传,通过法律事务告知、统计行政告诫等形式,保障经普工作的顺利推进。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相结合,在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中,加强对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社会尊重统计、理解统计的意识。

    五、加强社会公众层面的普法宣传。有效利用《无锡日报》《江南晚报》等地方主流媒体,宣传无锡统计工作,宣告统计义务,进行统计普法。充分利用统计内外网,统计直报、继续教育等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继续有效利用政府行政服务统计窗口,向社会公众分发统计工作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扩大统计影响。

    六、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普法。有重点地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员的各类业务培训,从法制理念、执法能力、办案程序等方面开展定期轮训制度,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江苏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推动统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面扩大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八、创新和探索法制宣传工作的新形式。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特点和形式,更新理念,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统计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加大利用统计公共信息网络和业务平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完善统计普法工作制度,实施统计普法定期报告制度。

微信

微博

统计违法行为举报
电话:0510-81823745
邮箱:wxxcc@yw.tj.wuxi.gov.cn
统计行风建设举报
电话:0510-81823764
邮箱:wxxcc@yw.tj.wuxi.gov.cn

举报

数据咨询电话
0510-81823751
政务咨询电话
0510-81825179

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