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2022)
发布时间:2022-07-28 13: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调查目的
根据《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由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对无锡市物业服务行业公众满意度进行测评。通过组织开展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旨在真实地反映居民对住宅小区物业的感受,了解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改善物业管理工作,及时改进并提升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并对物业服务行业指导、监督及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此项调查范围覆盖无锡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经开区、新吴区6个区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
此项调查对象为无锡市市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住户。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此项调查方法主要为抽样调查,将采取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此项调查执行时间暂定为每年8月——10月,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签订协商约定。
本制度由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