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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夯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做好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09: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49/2023-00123
发文日期
2023-11-09
公开日期
2023-11-13
文件编号
锡经普办字〔2023〕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规划,统计,经济,管理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保障审核验收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有序推进,根据《关于传达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苏经普办字〔2023〕36号)、《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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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保障审核验收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有序推进,根据《关于传达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苏经普办字〔2023〕36号)、《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经普办字〔2023〕37号)文件要求和有关部署,现就数据质量审核验收关键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审核验收

  单位清查市(县)区级数据审核验收将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截止。各地区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类审核差错清零到位,在截止期前,组织各工作组依次完成本级专业验收和名录验收。

  二、持续夯实数据质量

  当前是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攻坚的关键窗口期。各地区要认真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专题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详见附件1),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清查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省经普办字〔2023〕35号)要求,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数据隐患,坚决清理不符合普查方案规定的清查对象。

  三、深入开展分析总结

  (一)落实每日调度复盘

  2023年11月9日—15日期间(含周末),各地区要每日调度所有普查小区核查情况、删除数量,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再盘点、再梳理,落实日清日结,每日17:00前填报《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质量核查情况报告单》(详见附件2),电子表格通过有度“即时通”、 纸质版盖本级经普办章后通过传真报市经普办。

  (二)系统开展数据分析

  各地区要“瞻前顾后、左盼右顾”加强分析,既结合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与四经普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对分析,也要与同期相关指标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尤其要深入剖析清查数据和部门资料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和清查工作主要问题,形成系统文字材料,于2023年11月17日前报市经普办。

  四、积极配合查询核实

  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统一安排,各专业将在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中旬期间深入开展数据联审,批量下发各类查询。各地区要统筹经普单位清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响应,善作善成做好各项查询的核实、应答和说明工作。

  联系人:徐一枫(质量报告单)、冯薇(分析材料)

  联系电话:81823785、81823796

  传真:81825176

  附件:1.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

  2.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质量核查情况报告单

  无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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