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统计局印发通知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01 14: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22-00125
- 发文日期
- 2022-02-28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指标,冶金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2022年2月23日,无锡市统计局印发《无锡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全体统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更加坚决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地做好统计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统计机构要强化学习宣传,领会精神要义,将学习宣传《监督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八五”统计普法等形式学习宣传,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营造浓厚的统计学习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统计机构要统筹任务部署,凝聚工作合力,把统计监督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发展,发挥统计监测预警作用,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确保统计监督工作成效。
《通知》明确,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推进落实,及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工作刚性约束,扎实有力抓好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贯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部署落实举措,指导协调推进工作,确保《监督意见》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下一步,无锡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级统计机构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总结经验,形成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