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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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6649/2019-00128
- 发文日期
- 2020-09-29
- 公开日期
-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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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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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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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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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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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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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关键词
- 统计,预算,决算,核算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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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核算全市及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收集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并提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统计资料。
(五)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和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地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受委托管理江苏省统计局无锡调查局,协助管理各市(县)区统计局局长。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收集、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落实全市统计法治责任,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处)、国民经济核算处(服务业统计处)、工业统计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处、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统计处、信息化管理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无锡市综合抽样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无锡市统计局本级、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无锡市综合抽样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无锡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落实省统计局工作布局,充分发挥统计“风向标、晴雨表、参谋部”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打造“高质量统计”,统计工作质量和数据公信力有新的提高。
(一)认真履职尽责,倾力开展普查调查。一是圆满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举全市统计系统之力,以经得起检验为工作总要求,扎实推进普查各项工作。全市共登记单位近27万户、个体经营户近30万户,比2013年分别增长94%和23%。普查工作质量得到高度肯定,无锡被评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全国先进集体”。为积极应用普查成果,组织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全市已明确99项经普资料开发课题。二是稳步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深入研究改革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加强县区数据评估,确保核算数据质量。测算经济普查分行业和结构数据,为统一核算正式实施打好基础。三是聚力攻坚“四上”单位入库工作。2019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部门合作,利用部门数据筛选单位,并与主管部门联合下发已达标单位名单,最大程度形成工作合力。深入乡镇和企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单位入库工作。同时,完成23套统计专业定期报表,规下工业、贸易、投资、建筑业、服务业等抽样调查,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统计监测范围。在继续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年度目标进度监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监测的基础上,围绕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回应新产业发展需求,拓展统计监测范围。一是修订完善现代产业监测制度。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启动现代产业监测制度修订工作,完善物联网、集成电路、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监测制度,首次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监测制度。二是做好高质量考核监测工作。完善分层考核监测体系,加强季度监测,强化过程管理和动态跟踪,组织数据搜集,督促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上半年、三季度数据,开展进度分析。制定实施《2019年度无锡市(县)区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实施方案》、《社会公众(含“两代表一委员”)满意度评价工作方案》,为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服务。三是建立市级重大项目统计监测制度。细化重点项目清单,加强市级重大项目与入库列统投资项目的信息比对,真实反映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入库列统和完成情况,开展对项目的跟踪监测。四是制定产业集群统计监测制度。围绕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物联网、集成电路等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界定和划分统计范围、统计对象,建立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反映全市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三)优化统计服务,开展统计信息分析。统计产品多维度。5月起,以“统计快讯”形式提供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四个领域的主要数据。建立主要指标“统计快报”,反映全市经济走向趋势。为市委经济形势分析会,提供统计参阅材料并制作展板,展现全市及各市(县)区经济发展面貌。在月度《无锡统计数据》册子中增加《现代产业月报》内容,反映规模以上集成电路产业、规模以上智能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现代产业主要数据。设计制作《开启高质量》两会宣传画册,修订《无锡统计读本》,出版2019年度《统计概览》,《统计年鉴》率先在8月末出版。编写《明珠璀璨七十年》一书,通过“统计报告”和“统计数据”总结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无锡取得的伟大成就。将1983年以来的所有统计年鉴、1949-1984年无锡市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等珍贵历史资料书籍,扫描电子化,并上传局外网,供社会公众查询使用。统计信息有成效。以“快、精、准、新”为要求,全年全局共完成241篇经济信息,其中167篇被省网、市两办采用。撰写工作信息420篇,录用274篇。分析课题优质量。统计分析更加倾向于对经济发展高质量、转型升级新动能、城市定位新能级的描述。全局全年共撰写分析113篇,被省网采用49篇,国家网采用3篇,其中《稳迈“万亿后”首步 勇走“高质量”征程》、《转型效果显现 发展任重道远》等11篇文章在《中国信息报》《江苏统计》《统计科学与实践》等报刊杂志刊登。2019年,全局课题立项12项,《明珠璀璨七十载 昂首阔步新时代》被市委《无锡导刊》刊发。《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办法研究》获省统计局立项。《数字经济统计方法、评价与监测实证研究》课题,受邀在第二十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作会议交流,并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三届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苏南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研究》,获华东六省一市统计科学研讨会三等奖。《长三角城市群区域发展质量及差异的探索研究》、《无锡全要素生产率变化情况研究》分获无锡市第十届社科学术大会一、二等奖。在全市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中,《无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性成果评估及前瞻研究》获二等奖,《管子与孔子统计思想的比较分析》获三等奖。
(四)完善质量管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完善并实施统计质量全程管理。以质量为核心,修订统计调查全程质量管理体系,补充《四经普全面质量控制与管理办法》,工业、服务业、贸易规下单位调查数据质量审核规则,建立房地产开发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各专业数据异常情况进行管控,对数据异常企业实行书面查询。规范统计专业业务台账。召开统计业务台帐记录工作讲评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日常抽查、互查,要求及时反映统计制度重大调整、重点单位变更、数据异常变动、历史数据修订等重要信息,切实提高台帐记录质量。高标准实施日常审核核查。不断完善各专业数据评估办法。加强核查,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核查工作机制,加强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的审核,加强建筑业相关指标的关联审核。
(五)着眼责任制落实,强化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依法治统水平。推进责任制落实。市委常委会第135次会议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在市委党校专题班、任职班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宣讲活动,全市共组织8期统计法治轮训班,对600余名统计人员开展法治培训,承办江苏省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在第一任统计局长薛暮桥故居所在地举办室外现场活动,结合《统计法》宣传月,开展广场统计法治宣传和咨询。加强统计执法。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制度,共抽取4个镇(街道)、98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5起统计违法案件。
(六)加强整体规划,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对统计信息化发展作整体规划部署,力求实现统计工作流程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云端化,更好地为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建设无锡市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编制《无锡市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完成项目立项,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服务合同,完成软件开发政府采购招标,组织实施软件开发。9月,软件开发项目启动,中标公司进驻,开展项目软件开发前期调研等工作。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云计算平台资源利用。研究制定云计算(服务器虚拟化)服务方案,开展相关测试,制定系统平台迁移计划,有序将现有运行平台迁移到云平台上。夯实网络安全基础。强化领导,建立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网络安全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和信息通报工作。
第二部分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934.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6.11万元,增长15.15 %。其中:
(一)收入总计2934.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34.69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86.11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应用软件建设、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与上年持平。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934.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9.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保障机构运转、开展统计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中包括统计抽样调查、城乡一体化调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应用软件建设、统计信息化运维、税收保障平台运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4.70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项目应用软件建设招标,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概算咨询均在2019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182.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普查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04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基本养老险单位缴纳比例自2019年5月起由20%下降为16%。
3.卫生健康(类)支出77.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普查中心在职人员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4万元,增加7.85%。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用因工资政策性调整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404.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3.04万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老职工提租补贴政策性增加,且自2019年7月起,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提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293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4.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29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44万元,占77.67%;项目支出655.25万元,占22.3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34.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6.11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应用软件建设、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293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89.86万元,支出决算为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0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励、政策性调整人员工资和住房改革支出。
2.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建设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项目,原用于统计专网的租赁费用于下半年起取消。
3. 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6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项目应用软件建设周期为2019年至2022年,项目经招标确定,建设费用分五次在四个年度支付,其中2019年仅支付中标价的30%;二是因“信创”原因,云桌面系统暂缓部署,云平台租用服务暂停。
4. 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272.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普查中拨付市区经济普查员补贴138.00万元按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下达有关市区,未列入本单位决算数据;二是因国家公布经普数据时间推迟,造成普查资料简编、普查课题开发等全部延后。
5. 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175.28万元,支出决算为9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地统计项目与其他抽样调查项目合并。
6. 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市财政局的税收保障平台维保费,每年均在市财政有需求前,方才下达追加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71万元,支出决算为 12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2019年5月起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险比例由20%下降到16%。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48万元,支出决算为5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10月退休1人,2019年8月新招录1人。
3. 其他生活求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求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市级机关工会转移支付“阳光扶贫”项目,每年由市级机关工会纳入部门预算,年中由财政转移各单位支付。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5.16万元,支出决算为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10月退休1人,2019年8月新招录1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积金政策性调整。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老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提高。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0.62万元,支出决算为9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9.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2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6.11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应用软件建设、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9.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2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2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7.87 %,比上年决算减少13.58万元,主要原因为原定省组团因故取消;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统计局组团因故取消。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人2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已无公车。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2.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82%,比上年决算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为经济普查年度,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数据质量检查、调研等增多,兄弟城市统计局来锡交流统计工作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9万元,接待26批次,183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统计局、省经普办、省统计局、渭南市统计局、镇江市统计局、潍坊市统计局、杭州市统计局、庆阳市统计局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71万元,完成预算的53.02%,比上年决算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召开,节约会议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召开,节约会议开支。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9个,参加会议415人次。主要为召开市(县)区统计局长会议、经济普查业务主任会议、全市人口普查工作会议、经济普查登记与数据审核工作会议、全市工业统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经济普查核查调研座谈会等。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7.05万元,完成预算的36.60%,比上年决算减少2.76万元,主要原因为经济普查的业务培训主要集中于2018年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成本。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5个,组织培训1325人次。主要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统计各专业培训、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培训、联网直报平台及网络安全培训、全国统计系统统计专业知识基础培训、全市统计法治双基培训、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7万元,比2018年增加9.55万元,增长22.20%。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会经费因职工工资总额增加而增多;二是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增加;三是月平均在岗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2.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