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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07 10: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49/2019-00121
发文日期
2020-02-07
公开日期
2020-0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统计,预算,决算,核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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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0年无锡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制度,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对市(县)、区政府以及市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工作、对市(县)、区的统计督查工作、对统计对象的统计监审工作。

  3.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各市(县)、区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和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建议。

  8.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9.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处)、国民经济核算处(服务业统计处)、工业统计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处、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统计处、信息化管理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无锡市综合抽样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无锡市统计局本级、 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三、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是“十三五”发展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无锡市统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国家局、省局统计改革部署,完善统计监督体系,牢牢把握“三个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全面提升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1.强化“三个作为”。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全面开展好各项统计工作。一是顺应宏观形势积极作为。要进一步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贯彻,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找准统计工作定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统计工作应有的贡献。二是服务无锡发展主动作为。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上,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了新一年的重点目标任务,统计工作要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的定位,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等六大发展战略,谋划和推进统计工作。三是围绕统计事业创新作为。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不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创新中求突破,做到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措施创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2.开展“三个建设”。一是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增强统计监测能力,主动围绕发展大局,建立预测、分析、预警体系,建立主要经济指标定期分析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工作体系,细化监测指标统计责任落实。开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的监测分析。继续做好现代产业、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市级重大项目等统计监测。增强统计调查能力,组织开展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主体工作将在今年3月到2021年1月完成,工作量巨大,要牢牢树立质量意识,确保普查结果和普查过程高质量。稳步推进统一核算改革、投资统计改革、大服务业统计改革。二是加强数据质量建设。防范数据质量风险。强化统计法治,建立主动预防机制,完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规范,探索制定数据质量分级定量区间。建立重点单位数据质量核查责任制,建立部门数据比较分析体系,执行好数据异常管控制度,加强统计执法。三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县区领导班子和局中层干部队伍;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锻炼力度,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研究激励统计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考核评优办法,组织实施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统计干部队伍。

  3.实现“四个提升”。紧扣党政工作中心、基层工作实际、部门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一是提升统计分析研究水平。精准定位经济信息、统计分析、课题研究作用,提高经济信息的“快和准”,归类目标分析和进度分析,加大实地调研力度,提高专题分析的实效,拓展统计分析的深度,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作用。建立相应任务、评价、激励机制,实现统计队伍综合分析能力明显提升,打造统计分析和政策研究高端智库。二是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切实把统计基础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根本抓实抓好。加强对系统内人员的综合能力培训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统计调查业务流程,加强企业统计行政指导,形成各级统计人员指导基层实际的长效机制。三是提升统计法治水平。完善防范统计造假责任问责体系,健全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切实维护统计质量和统计秩序。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推动各个层面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贯彻《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统计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方式,推进各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力度、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大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四是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快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打造统计队伍、统计业务、行政事务“三合一”的管理系统。根据项目建设目标,要全面完成第一阶段“平台建设和部署阶段”任务,完成项目主体平台的搭建和常用软件系统的设计;开展第二阶段“完善平台搭建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继续完善平台及各应用系统的建设。

  第二部分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2020年全口径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锡财预〔2020〕4号)填列。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857.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67.30万元,增长13.7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857.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857.1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85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7.30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3857.1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8.41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统计局机关及普查中心开展统计事务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1.46万元,增长11.98%。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8.76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统计局机关及普查中心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2.44万元,减少11.15%。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9.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66万元,减少7.53%。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0.4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发放逐月住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3.95万元,增长47.3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政策性调整及逐月住房补贴比例上调。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71.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41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住房改革支出增加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08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89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857.1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7.1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857.1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71.10万元,占45.92%;

  项目支出2086.06万元,占54.08%;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57.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7.30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85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7.30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20.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2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政策性调整。

  2.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22.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44万元,减少23.93%。主要原因是因建设“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项目,原需进行统计专网租赁支出和部分数据平台的维保费用逐步取消。

  3.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支出29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1.13万元,减少69.58%。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项目进入第二年,主要招标工作在2019年进行。

  4.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129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5.00元,增长376.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5.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175.28万元,与上年相同。

  6.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190.0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1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54万元,减少17.0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5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67%。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政策性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6万元,减少7.53%。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30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2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1万元,增长61.50%。主要原因是逐月住房补贴政策性调整和比例上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21.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95万元,增长50.79%。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购房补贴比例上调和新职工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71.1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3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5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7.30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71.1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3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8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1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8.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计划出访团组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车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以往公务接待规律,因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局、省局及兄弟省市统计局来锡检查指导工作及调研会有所增加。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9.31万元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54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工作会议较以往年度增加。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73.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培训尽量机关内部会议室进行,减少了会场的租赁费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20万元,降低30.56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15%的要求。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27.7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27.77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2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857.16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3857.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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