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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30 14: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49/2017-00160
发文日期
2019-09-30
公开日期
2019-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统计,预算,决算,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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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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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核算全市及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收集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并提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统计资料。

  (五)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和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地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受委托管理江苏省统计局无锡调查局,协助管理各市(县)区统计局局长。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收集、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落实全市统计法治责任,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处)、国民经济核算处(服务业统计处)、工业统计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处、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统计处、信息化管理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无锡市综合抽样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无锡市统计局本级、 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无锡市综合抽样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无锡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响应国家、省统计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要求,在局“十三五”规划指引下,在无锡统计“走在前列”创建活动号召下,奋发作为,打造“高质量统计”,取得了新的成绩和突破。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牢牢把握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自觉融入统计各项工作,制定“走在前列”三年行动计划,确立争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奋斗目标。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描绘“创优、达标、品牌、执纪、人文”五大工程蓝图。建立并实施关于党建活动经费管理、谈心谈话等8项规章制度。牢牢把握坚定理想信念的根基作用。局党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组织意识形态等专题学习研讨4次。邀请十九大代表周海江、市委讲师团团长孟菲等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举办局意识形态专题讲座、党务工作培训班等,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结合大走访,重点走访光伏和集成电路企业,形成专题报告,获市领导批示。牢牢把握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导向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专设“党员活动室”,每月创新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组织党员赴大别山、浙江嘉兴、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等地,接受党性教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谈话70人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争创“先锋党支部”、争创“党员先锋岗”等4个荣誉岗位评选活动。通过锻造过硬队伍,把局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二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统计服务展现新气象。高质量实施统计监测。紧密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部门、开发区、市(县)区三个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并实施《2018年无锡市现代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按月发布数据,按季开展分析。牵头制定《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高标准生产统计产品。把《无锡统计数据》《无锡统计概览》等五本纸质产品做精,把无锡统计手机报、微信平台、“数据无锡”、统计宏观数据库、企业微信五大电子产品做新,统计数据发布形成“5+5”体系。紧扣“两会”、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节点,编印《两会画册》《精彩跨越路》等画册。服务市委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季制作展板晒出板块成绩单。高要求开展统计分析。在提升统计分析、课题质量水平上持续用力。通过举办统计分析能手大赛,评选“十佳能手”等举措树典型、强导向。今年全局撰写统计分析117篇。

  三是以《实施方案》为蓝图,统计改革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完善机构队伍体系。在全省首个成立专门统计执法机构,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处。单设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处。以购买服务形式在梁溪、滨湖和新吴区389个村(居)共聘用统计协管员456人。完善责任问责体系。制定《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台账,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记录制度。完善业务建设体系。创新建立“无锡统计”企业微信平台,实现统计业务线上零距离沟通,平台已入驻统计人员6292人。无锡市统计业务和数据中心项目完成建设方案,落实了预算资金。

  四是以真实准确为原则,普查调查迈出新步伐。第四次经济普查初战告捷。经济普查列入市委市政府今年重点工作,经过全市8000多普查员两个多月的“地毯式”清查,普查第一阶段清查工作顺利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圆满收官。在《无锡日报》发布农普数据公报。编印三农普简明资料、数据资料汇编。开展农普数据开发,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扎实推进。严格制定调查方案,选取12家不同类企业开展试填,按照“市局培训到底”原则,设6个专场,培训县区、镇(街道)300多人次,顺利完成277家单位的数据调查。社情民意调查回应关切。围绕社会热点、焦点,利用“12340”热线、问卷调查等方式,今年开展“高质量发展市民满意度”等13项调查,累计发出问卷2万多份。规模以上企业入库创五年新高。针对规模以上企业入库率不足这一突出矛盾,提早谋划,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市今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近2400家,净增数居全省第一。农业数据处理系统投入试运行。为实现农业数据网上直报,建设和使用农业统计数据处理系统,开展试运行,2018年年报正式投入使用。统计业务基础进一步规范。遵循统计方法制度,解决集团捆绑合并上报问题,发动新一轮集团解绑推进工作。稳固工业、投资等专业基础数据,出清低质量数据。推动全市规上文化单位入库。全面落实局队部分业务调整优化分工方案,完成月度劳动力调查、“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的局队分工调整。

  五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质量管理得到新拓展。制定规范性文件。修订《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历时一年半,召开4次专题会议,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办法》于今年8月出台,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地方政府规章的修订。同时出台《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等7个统计法治规范性文件,加强依法治统的制度保障。开展统计执法。全年对6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继续畅通直接联系统计调查对象的渠道,对48家企业开展统计行政指导。积极推进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公示3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健全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修订《无锡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2018)》,开展对数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事前进行预测,建立《主要经济指标统计预警监测制度》;事中进行管控,建立《统计调查数据异常管控制度》;事后开展督察,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数据质量调研核查。数据质量管理体系闭环初步成形。

  第二部分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548.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5.62万元,增长22.35%。其中:

  (一)收入总计2548.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48.58万元,全部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65.62万元,增长22.35%。主要原因是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3.00万元,主要为无锡市统计局(本级)和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上年预付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结转本年使用。

  (二)支出总计2548.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5.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保障机构运转、开展统计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中包括统计抽样调查、城乡一体化调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用通讯网租赁、统计信息化建设、税收保障平台升级改造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22.61万元,增长24.82%。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第一年,普查的试点、清查和普查登记等主要工作均集中在这一年展开。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普查中心在职人员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77万元,减少27.8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1月起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停征收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是5月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50%。

  3.住房保障支出(类)351.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及发放老职工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78万元,增长26.5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老职工提租补贴政策性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254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5.5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详请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254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70万元,占78.23%;项目支出554.88万元,占21.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详请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48.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5.62万元,增长22.35%。主要原因是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254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8.62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是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678.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经济普查PAD购置费149.94万元、经济普查调查员清查工作补贴299万元及经济普查试点经费14万元均按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下达有关市(县)、区,未列入本单位决算数据。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励、政策性调整人员工资和住房改革支出。

  2.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中包含市财政局的税收保障平台升级改造专项经费,每年均在市财政有需求前,方才下达追加预算。

  3. 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687.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中PAD购置费149.94万元、经济普查调查员清查工作补贴299万元及经济普查试点经费14万元均按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下达有关市(县)、区,未列入本单位决算数据。

  4.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26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富民监测项目从2018年起停止进行。

  5.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市财政局的税收保障平台追加服务器内存扩容经费,每年均在市财政有需求前,方才下达追加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0.37万元,支出决算为7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招录和军转人员各1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性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65.37万元,支出决算为6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政策性调整,新增2名新职工。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3.7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50.68万元,比上年增加285.58万元,增长17.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增加、调整住房改革支出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53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在职月平均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8.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8.62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是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8.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经济普查PAD购置费149.94万元、经济普查调查员清查工作补贴299万元及经济普查试点经费14万元均按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下达有关市(县)、区,未列入本单位决算数据。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5.10万元,比上年增加422.61万元,增长24.82%;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81万元,比上年减少27.77万元,减少27.89%;

  (三)住房保障支出351.67万元,比上年增加73.78万元,增长26.5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3.7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50.68万元,比上年增加285.58万元,增长17.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增加、调整住房改革支出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3.02万元,比上年增加1.53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在职月平均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67%。会议费支出6.06万元,培训费支出29.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5%,比上年决算增加9.8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原定于2017年底出访的省局组团赴香港统计交流团因故推迟至2018年初出访;二是2018年新增一批省组团赴美国统计交流学习的团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美元汇率变化较大,美国团组出访时汇率较年初预算时有一定增长。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二)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车购置需求。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已无公车。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完成预算的66.79%,比上年决算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反对浪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践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公务接待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5万元,接待19批次,153人次,主要为接待江苏省、北京市、常州市、宁波市、乌鲁木齐市、晋中市、临汾市、营口市、亳州市、白山市统计局来锡交流、调研、督查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6.06万元,完成预算的37.20%,比上年决算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精简会议召开;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精简会议召开。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4个,参加会议391人次。主要为召开经济形势分析及县区局长会议、经普筹备工作会、经普工作座谈会、县域普查会议、经普办主任会议、工业经济运行及形势分析会等。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9.81万元,完成预算的27.65%,与上年决算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局国库处账表一致性核查要求调整。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5个,组织培训1679人次。主要为培训统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干部任职培训、经济普查清查工作业务培训、农普资料汇编培训、单位增减变动培训、部门统计业务培训、农村统计年报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2万元,比2017年增加1.53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在职月平均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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