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重点建筑业企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16: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8-00149
- 发文日期
- 2019-09-05
- 公开日期
- 2019-09-06
- 文件编号
- 锡统〔2019〕3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统计,经济,控制
- 内容概述
- 关于建立全市重点建筑业企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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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统计局、住建局,经开区经发局、建设局:
为探索新形势下统计服务有效途径,及时、全面了解全市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开展全市建筑业发展形势分析研究工作,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更为翔实的资料。经研究,拟建立全市重点建筑业企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企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的目的
通过邀请我市重点建筑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全市重点建筑业企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以定期召开会议和不定期调研相结合的形式,共同研判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搜集整理企业鲜活翔实的资料数据,掌握了解微观企业经营现状,结合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运行状况,准确把握建筑业运行态势,认真做好全市建筑业企业运行跟踪监测、分析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优质服务。
二、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的组织方式及参会要求
全市重点建筑业企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拟实行召集成员企业参加会议和统计局、住建局前往成员企业进行调研相结合的形式。市统计局、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会议,各市(县)、区统计局、住建局予以配合,全年计划召开1次会议,会议时间视工作需要安排确定,并提前向相关企业寄送会议通知及要求。市统计局和住建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前往企业进行调研。
三、重点企业联系人员选取与推荐的相关要求
选取推荐各重点企业联系人员一名,应推荐具体分管企业战略规划、熟悉本企业经营状况,或分管财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联系发言人。
各市(县)、区按照分配名额(见附表)进行选择推荐,先将推荐单位名单于9月12日前报市统计局投资处,由市统计局进行确认后,再将联系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于9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投资处。
联系人:朱飞,电话:0510-81825178。
经市统计局、住建局确认的联系单位及人员,正式参会时予以通知。
四、重点企业选取方法和原则
重点企业选取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地域、易行高效的原则,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地共选择30家具有代表性(当年的建筑业生产规模在地区排名前五位,统计基础工作较好)的单位作为市重点联系单位。
五、其他事项
各地须指定专人(原则上为各市(县)、区统计局、住建局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络企业联系发言人,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成员企业如需要市、县区建筑业汇总统计数据,市统计局将在不违反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拟通过各地联络员,反馈相关企业,旨在实现信息双向交流,满足企业了解掌握全市及所在地区经营状况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无锡市统计局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