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函
发布时间:2017-08-04 09: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7-00098
- 发文日期
- 2017-08-14
- 公开日期
- 2017-08-04
- 文件编号
- 锡统法〔2017〕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统计,社区服务,民办非企业单位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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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函
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提请审批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实施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制发《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号为XWGD-01表,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超过有效期限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重大修订的,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在印刷正式调查表前,请在调查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并将有关文件及正式调查制度一份送达我局政策法规处。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该项调查正式实施后,请你办将这次调查所得的汇总数据发送至我局政策法规处邮箱(wxfgc.d@js.stats.cn),上报时间为该项调查规定上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内。
无锡市统计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