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11:4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
为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契机,配合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6年12月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31日。其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12月31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专题学习座谈会。
(二)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三)开展广场宣传活动组织。
(四)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农业普查开展宣传。
(五)组织观看统计法治宣传动漫作品。
(六)参加国家局举办的统计法及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七)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八)做好普法宣传品的制作、发放(法制宣传折页、致基本统计单位的一封信、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等)。
四、活动要求
各级统计机构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做好12月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作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全国农业普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抓好。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人员经费,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贴近生活,注重实效。宣传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立足统计系统,面向基层社会。要注重实际效果,抓住法治宣传重点对象,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三)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各级统计机构要与农业普查办公室加强协作,局队联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次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同时要积极与本地区的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将统计普法融入本地区的法治宣传活动中,进一步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效果。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市(县)、区统计局要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刁志斌。
无锡市统计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