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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继续实施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的函

发布时间:2015-04-10 10: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49/2015-00083
发文日期
2015-04-10
公开日期
2015-04-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信息,审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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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继续实施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的函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继续使用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的请示》(锡残〔2015〕7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表号为XCLD-027,《残疾职工花名册》,表号为XCLD-028,有效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超过有效期限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限内进行重大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在印刷正式调查表前,请在调查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并将有关文件及正式调查制度一份送达无锡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在该项调查正式实施后,请指定专人将每期调查所得的统计资料发送至wxfgc.d@js.stats.cn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邮箱,上报时间为该项调查规定上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内。

                         

 

                                          无锡市统计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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