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继续实施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的函
发布时间:2015-04-10 10: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5-00083
- 发文日期
- 2015-04-10
- 公开日期
- 2015-04-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信息,审批,其他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继续实施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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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继续使用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的请示》(锡残〔2015〕7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表号为XCLD-027,《残疾职工花名册》,表号为XCLD-028,有效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超过有效期限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限内进行重大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在印刷正式调查表前,请在调查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并将有关文件及正式调查制度一份送达无锡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在该项调查正式实施后,请指定专人将每期调查所得的统计资料发送至wxfgc.d@js.stats.cn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邮箱,上报时间为该项调查规定上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内。
无锡市统计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