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无锡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函
发布时间:2015-03-23 10:5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5-00081
- 发文日期
- 2015-03-23
- 公开日期
- 2015-03-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信息,审批,其他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实施无锡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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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实施无锡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全市公共机构单位中实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发基层调查表:《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号为XJGD-001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号为XJGD-002、《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号为XJGD-003、《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表号为XJGD-004。同意制发综合汇总表及台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表号为XJGH-00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表号为XJGH-002、《无锡市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表号为XJGH-003、《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表号为XJGH-00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基本情况台账》,表号为XJGH-005、《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基本情况台账》,表号为XJGH-006、《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台账》,表号为XJGH-007、《公共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表号为XJGH-008表。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超过有效期限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重大修订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在印刷正式调查表前,请在调查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并将有关文件及正式调查制度一份送达无锡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在该项调查正式实施后,请指定专人将每期调查所得的统计资料发送至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邮箱,上报时间为该项调查规定上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内。
无锡市统计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