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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统计局关于开展“ 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表扬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10: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49/2021-00059
发文日期
2021-07-07
公开日期
2021-07-12
文件编号
锡统〔2021〕3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统计,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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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汇聚全市统计改革发展强大正能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统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统计局、经开区经发局,市局各处室:

  为汇聚全市统计改革发展强大正能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统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无锡市统计局决定在统计系统开展“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表扬活动。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 表扬活动,选树一批近年来在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推动统计改革创新、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人物,展示统计人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团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统计改革发展的凝聚力、影响力,弘扬统计正气,彰显统计精神,激发统计活力,在全市统计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评选范围

  “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 表扬活动面向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和乡镇、企业统计人员,侧重基层统计一线人员,市统计局及市(县)区统计局领导不参加。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履职尽责。从事统计工作五年(含)以上,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忠诚统计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求实奉献、勤勉努力,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乐于奉献。

  3.工作成绩突出。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积极投身统计改革发展,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奋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在重要统计工作或重大统计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4.典型作用明显。积极维护统计事业大局,默默扎根基层统计工作一线,情系基层,服务群众。统计业务精益求精,事迹感人突出,典型示范和行为标杆作用明显,公众认可度高。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市级推荐阶段

  1.2021年7月23日前,由各市(县)区统计局向无锡市统计局进行推荐,每个市(县)区推选2名,市统计局机关推荐1名。市统计局评审组组织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最终确定11名候选人,其中推荐3名报送省统计局,参加省统计局“优秀统计人”表扬活动。

  2.省局评定结束后,除最终确定为江苏“优秀统计人”外,其余候选人原则上作为无锡市“我身边的统计榜样”,经市统计局公示后,予以发文。

  (二)省级推荐阶段

  1.2021年7月底前,市局将推送3名“优秀统计人”名单及事迹至省局。

  2.2021年9月10日前,由省统计局第四次江苏“优秀统计人”推荐工作小组组织评定,结果提交省统计局党组研究审定,最终确认全省“优秀统计人”20名。

  3.2021年9月,由省统计局发文、颁发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无锡市统计局成立“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评审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评审组由叶再熙同志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执法处、宣传处负责人组成,宣传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推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各级统计部门分别负责本级活动的整体组织、统筹、督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三)坚持标准。推荐“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要以思想政治表现、统计工作业绩和作风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标准,确保质量,被推荐对象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确保推荐命名人员过得硬、立得住、推得开,经得起检验。

  (四)做好宣传。各级统计部门要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先进典型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征,通过座谈、经验交流等活动,强化“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典型宣传的带动作用。通过主流媒体、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宣传。要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典型宣传覆盖面,真正使典型形象深入人心,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表率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推荐材料要求

  1.填写 “优秀统计人”“ 我身边的统计榜样”申报推荐表(一式二份),报送电子版,纸介质推荐表中需加盖市(县)区统计部门公章(表附后)。

  2.报送候选人事迹简介200字左右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着重突出成绩亮点。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需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候选人电子版各一张(包括1寸证件照、工作照和生活照各1张)。

  (二)工作联系

  请各市(县)区统计局、经开区经发局,市局各处(室、中心),调查局于7月23日前将申报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材料、候选人电子版照片,送达、邮寄或传真(电子版通过“腾讯通”)至无锡市市民中心3号楼601市统计局宣传处。

  联系人:许威,联系电话:0510-81823197,18961887099。

  附件: “优秀统计人”“我身边的统计榜样”申报推荐表

                                        无锡市统计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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