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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统计局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5 12: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49/2018-00072
发文日期
2018-05-15
公开日期
2018-05-15
文件编号
锡统〔2018〕6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统计,培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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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统计局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统计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为切实推进我市统计政务诚信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无锡”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为重要手段,以建立统计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为主要方面,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引导树立社会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统计部门与统计干部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统计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推进守信践诺。在统计管理和统计服务的各领域全面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提高统计诚信施政、诚信作为和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干部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和敢于担当,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四)推进勤政高效。改进统计执法模式,创新统计服务模式,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体系。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

  (五)推进奖惩并举。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域进行重点治理,构建政务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建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和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政务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政务诚信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与管理,将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或未履行公开承诺等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

  (二)强化守信践诺机制。开展统计干部守信践诺活动,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务诚信评价体系。

  (三)实施激励与惩戒机制。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加强跟踪监督,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统计干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构建监督评估机制。自觉接受行政监察监督和财政收支审计,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鼓励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依法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五)建立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统计政务失信记录告知、异议和投诉制度,符合免责和容错的行为不作为政务失信记录。扩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鼓励自我纠错、主动自新。

  (六)健全统计责任体系。落实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失信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各市(县)、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积极参与。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各类信用信息。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市(县)、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要完善督查检查制度,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三)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统计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典型示范,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工作,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统计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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