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
发布时间:2018-05-22 14: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49/2018-00067
- 发文日期
- 2018-05-22
- 公开日期
- 2018-05-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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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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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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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统计,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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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18年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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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4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9.34亿元,同比增长9.7%。
从限上批零业的商品分类零售情况来看,在有零售的20大类商品中,处于正增长的有14类,其中五金、电料类、石油及制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 、烟酒类、汽车类表现亮眼。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